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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来源:清廉湘乡 2016-09-14 09:56:10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时值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又逢集中换届关键敏感时期,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或以更隐蔽的方式出现,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巩固和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成效,确保 “两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守纪律、讲规矩,克服侥幸心理,杜绝节日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湘潭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换届考察期间违规聚餐,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纪行为。
    二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两节”期间“纠‘四风’治陋习”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禁而不绝,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是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享乐奢靡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要组织力量,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方式方法,深挖细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在湘乡纪检监察网(http://jw.xiangxiang.gov.cn//)设立“中秋、国庆期间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举报电话:12388。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市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湘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湘乡纪发〔2016〕18号:中秋.doc
文件类型: .doc 6203b5902e3f85c1cb0ac4d193b1ebb3.doc (34.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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