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绥宁县以巡察工作为重要抓手,深化从严治党。以巡察促进整改、以巡察促进警醒、以巡察促进建制,做到标本兼治。
以巡察促进整改。按照“即知即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好整改。对于在巡察中发现的顶风违纪、工作作风不实、“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坚持边巡边改边移交,快查快结。对于某些干部向危房改造农户收取“跑路费、好处费、买烟钱”的立即追回并退还给农户。巡察后,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全面整改、严肃查处。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开展专项整改督查,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释放出“巡察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
以巡察促进警醒。县纪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调查,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该县快办快结,共约谈2人、提醒谈话1人、警示谈话11人、批评教育5人、函询1人、诫勉谈话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收缴违纪资金26.32万元。
以巡察促进建制。发挥巡察要情专报作用,形成专题报告,反映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县委参考和决策。针对项目管理问题,督促县财政、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加强项目资金和招投标管理;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出台《绥宁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违规乱发滥补问题,制定出台《绥宁县开展违规乱发滥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以制度管事。(杨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