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章通报5起为基层工作、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澄清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
1.关于澄清对梅田镇党委副书记黄萱在扶贫工作中办事不公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黄萱在龙村瑶族村扶贫工作中办事不公问题。经查,2017年6月,对梅田镇原水楼下村周某等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清理,在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过程中,黄萱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举报问题不属实。县纪委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了举报人,澄清了问题。
2.关于澄清对梅田镇危改办主任柏米嘉工作态度不好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柏米嘉被群众举报工作态度不好,办事不公,不受理举报人危房改造申请报告问题。经查,举报人属不符合扶贫条件的“四类人员”,在2017年6月取消了其贫困户资格后,多次到村、镇和县有关部门要求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帮扶政策。根据有关规定,举报人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柏米嘉坚持原则,耐心向举报人解释政策,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县纪委及时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回复,并做好解释工作,澄清了问题。
3.关于澄清对县公安局白石渡派出所所长陈片华、干警邓良辉徇私枉法、隐瞒真相、包庇犯罪等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3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县公安局白石渡派出所所长陈片华、干警邓良辉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他人犯罪问题。经查,县公安局白石渡派出所所长陈片华、干警邓良辉在办理刘某案件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依规依纪办理,不存在举报反映的违纪问题。县纪委将调查情况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澄清了问题。
4.关于澄清对县公安局南京洞派出所民警杨森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放走偷盗嫌疑人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群众实名举报县公安局南京洞派出所民警杨森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放走偷盗嫌疑人的问题。经查,2018年2月,某超市经理报警称该超市保安吴某偷盗该超市服装商二楼服装店的衣服。县公安局南京洞派出所民警杨森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依规依纪办案,不存在私自放走偷盗嫌疑人行为。县纪委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了举报人,举报人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为其澄清了问题。
5.关于澄清对长村乡党委、政府及长村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黄南昌工作不实、履职不到位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1月,群众实名举报反映“长村乡党委、政府未按政策发放其应享受的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长村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黄南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经查,举报人儿子邓某于1991年10月去世后,长村乡党委、政府于1992年1月给投诉人申报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呈报表》,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政策规定发给了举报人抚恤等费用,不存在举报反映的违纪问题。县纪委及时将调查情况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澄清了问题。(宜章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