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出台具体措施,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取消签订责任状,压减归并专项治理数量,改进谈话函询工作——
“责任落实靠行动,不是靠一张纸”
■编者按
当前,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和省委统一部署,湖南正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
从今天起,湖南日报开设《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栏,展示各地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典型做法、突出成效,并曝光一批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彰显湖南各级在新时代的新担当新作为。
“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取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是一条鲜明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靠的是压实责任和落实行动,并不是靠一张纸……”
4月15日,省纪委省监委办公厅副主任姚震告诉记者,对照《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以下简称“20条措施”),省纪委省监委带头扛起政治责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主动带头查找问题,“实招”“条条是干货”
连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以及出台的“20条措施”,省纪委省监委主动认领梳理“20条措施”,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机关各部门,就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效等作了具体分工安排。
在认真抓好省委部署任务的同时,省纪委省监委坚持从机关做起,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针对机关履职过程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整治措施。
“要主动带头,突出查找机关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3月27日上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专题会议,研究了委机关牵头落实20条措施的具体方案。随后,省纪委省监委办公厅迅速发出通知,向机关各部门、市州纪委、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直纪工委征集委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整治措施。
很快,从各地征集来的原汁原味的意见被归纳为6个方面26条,省纪委省监委将其合并为9条意见,吸纳进机关牵头落实“20条措施”的具体整改措施中。经多次精修细改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具体措施》于4月8日“新鲜出炉”。
“这些措施是真招、实招,条条都是干货。一方面,这些确实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另一方面,立足于落实中央要求,切实为基层减负。” 姚震介绍,这一系列具体措施,都是紧紧扣住省纪委省监委自身、结合实际而出台,凸显了纪检监察特色。
既取消签订责任状,又压减归并专项治理数量
记者翻看这些措施,只见第一条就事关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提出“不得将发文、开会、制度上墙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派驻机构省管干部年底述职考核的形式和机制,取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以前各级各部门都要签订责任状,存在比较泛化、滥化的现象,这也是基层反映很多的问题之一。”姚震告诉记者,“签订责任状,只是一种形式感。但形式感的东西多了,久而久之就变成形式主义了。有时候,这种形式的意义,已经大于实质的意义。其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靠的是压实责任和落实行动,并不是靠一张纸。即使你不签这个,该履行的责任也必须扎实履行好。”
“为解决专项治理‘只生不灭’的问题,我们提出整合专项治理和督查项目,通过取消、归并、转入日常监督,将专项治理由10个减为4个。”姚震介绍,在整治中,省纪委省监委将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归并到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归并到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时将省涉矿涉砂专项整治、省金融活动谋取私利专项整治、省“提篮子”专项整治转入日常监督。同时,减少综合督查项目,重点抓好脱贫攻坚联点督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包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检查、减税降费督促检查三项。
据了解,在改进谈话函询工作方法方面,省纪委省监委目前已完成了相关文件起草,主要解决函询过多、流于形式、谈话方式方法欠妥、增加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等问题。而在清理内刊简报方面,要求将委机关各部门编发的内刊简报由原来的14种精简为7种,并严格控制各类报表数量,简化报表指标,杜绝临时催报数据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监督督查,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挂牌督办一批问题线索,直查直办一批重要问题,问责处理一批党员干部,抓好措施落实,推动全系统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传递压力,释放信号,推进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姚震介绍。(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廖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