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湘乡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谢岸烨在中国共产党湘乡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清廉湘乡 2019-01-29 15:21:58

  坚持实事求是 严格依纪依法

  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湘乡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谢岸烨

  (2019年1月29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湘乡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下,市委书记彭瑞林同志将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第一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不敢腐的震慑已经形成,不能腐的笼子正在扎牢,不想腐的自觉逐步增强。

  (一)把“两个维护”要求贯穿始终“不放松”。市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员干部思想武装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提高。市纪委监委自觉担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特殊历史使命,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8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重点查处了中沙镇龙山村套取产业扶贫资金、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截留五保户补助案;月山镇江田村远期碎石加工厂非法洗砂案,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停步”。市委坚持把监察体制改革当成严肃的政治任务,市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市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市监察委员会如期挂牌,顺利运转。市监委与市纪委合署办公,促进职能融合、工作融合和人员融合,取得了1+1>2的良好效果。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授予监察职能,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共立案134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34.5%。

  (三)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不打折”。市委切实担当起中央、省委巡视及湘潭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80件,立案55人,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委全年对28家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06条,督促退缴违规违纪资金总计740余万元。配合湘潭市委第六巡察组开展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8家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督查,整改率为91.7%。

  (四)以钉钉子精神抓作风建设“不懈怠”。市委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维护“约法三章”。市纪委监委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1人,重点查处了潭市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等9人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土特产品送礼案,壶天镇山坪中学26人公款出国旅游案。全市各单位清理整改腾退办公用房705间。继续深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处分104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分21人。

  (五)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不含糊”。市委出台《关于在全市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930人次。市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不宜使用意见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6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12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2.4%。运用好“三湘e监督”平台,责令整改问题61个,处分5人,组织处理63人。开展党纪政务(纪)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166人处分执行到位,挽回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六)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松劲”。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立案388件,处分378人,同比分别增长48%、43%。其中,科级干部27人,撤职以上重处分7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重点查处了翻江镇中山村主任刘淑英涉嫌贪污、受贿案;快速查处了经建投公司原出纳周华贪污案,立案后仅用2天时间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潭市镇党委原副书记王强、翻江镇政协联工委原副主任李耀龙等5名干部自动投案。原电力局职工龚清海潜逃9年后被抓获。积极参与省纪委监委查办的邵阳市周国利、望城区杨金其等专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全市政法机关共移送相关线索161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深化纪律教育。开通“廉洁湘乡”微信公众号,建立“一周一通报”制度,通报曝光132人。组织120余人参加法院庭审旁听,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七)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手软”。市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高位推进。市纪委监委强化精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全市立案查处66人,问责处理21人,追缴违纪资金160余万元。继续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77人,追缴违纪资金600余万元。扎实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8人。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查处5人。

  (八)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徇私”。深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立机关党委,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化以干代训,组织147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抽调28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进行业务实操,抽调47人次参与巡察,推荐15名干部到省、湘潭市专案组办案。深化监督管理,实行谈话提醒和家访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开展政协委员走进纪委监委机关活动,首次邀请市审计局对机关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全年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责令检查1人,提醒谈话1人。

  一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机遇与挑战并存,成绩与问题同在。从总体形势看,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频发,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从各级党组织看,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落实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责不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从党员干部看,一些干部身上“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突出,“为官不为”、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以权谋私等现象依然存在。从纪检监察队伍看,业务本领有待提高,日常监督方法手段不多,个别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切实提高精准履职水平,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证。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继承和发扬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成功经验,努力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思想武装为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之以恒学习。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不断跟进学。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将学习新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更好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深化主题教育。纪委监委是党和国家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国法的忠诚卫士,职责神圣,使命光荣。要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领导之下,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到对党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个人干净、坚定不移守规矩,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有作为,在继续“赶考”中交出更优异答卷。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强化政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防止“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从违反政治纪律查起,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坚决落实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突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这个重点,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乱决策、乱拍板,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等问题。从严规范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活动。坚持以上率下,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纠治。

  精准问责追责。落实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扣中心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就跟进到哪里。问责工作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要找准责任主体,把准问责重点,瞄准焦点,打到痛点,防止层层加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追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有关部门建议使用纪律手段问责的,必须提交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禁非问责机关超越权限随意启动问责。

  (三)以深化改革为要求,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推动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走县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集团作战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探索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

  推进派驻机构机制创新。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和具体指导,建立健全常委(监委委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派驻机构要把“探头”对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干部,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着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和完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的建设。支持非公企业党组织成立纪检组织。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要素、宽领域推进监察实践,认真执行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纪法贯通。加强法法衔接,厘清履职边界,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四)以抓早抓小为手段,切实把监督工作做实做细

  强化日常监督。把加强日常监督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阀门,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加强整体研判,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一一“画像”,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市直、乡镇街道“一把手”监督,重点监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廉洁自律情况。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盯紧看牢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防止干部被“围猎”。

  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的会商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巩固拓展纠“四风”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约法三章”,对“4·20”之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深入整治“提篮子”等歪风。践行“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行为,对犯错误、受处分的干部不抛弃、不放弃,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高运用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的比例,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五)以政治巡察为根本,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定位,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为标杆,以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为重点,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回头看”,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按照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年内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完成20个以上党组织巡察任务。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

  抓铁有痕推进巡察整改。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纪委监委、组织部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巡察配合不力、整改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从严问责, 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上来。

  完善巡察战略格局。坚持和深化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定期向上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巡察在组织实施、对象覆盖、监督重点、信息互通、成果运用等方面实现上下同频共振。通过“巡乡带村”等方式,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党委(党组)要把巡察利剑牢牢抓在手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巡察力度。

  (六)以严惩腐败为重点,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强化系统办案思维,分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选人用人、执法司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依法精准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企业主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一案一总结,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手段,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继续发挥好市纪委监委“一网一台两微”实效,做好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让崇廉拒腐、廉洁自律入脑入心。加强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做细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增强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推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和移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升惩治腐败强大工作合力。要持续加大追逃防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大起底”工作。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紧扣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围绕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等领域,“一季一专题”开展集中治理。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绝不姑息。加大上级批办件、重大疑难问题直查直办力度,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坚决做到把违纪资金收上来,把该还给百姓的还回去。

  开展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不让“微腐败”侵蚀群众的“获得感”。全力解决中小学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问题。加强对医保等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提高初信初访满意度,破解重复访、越级访疑难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加大涉黑涉恶“惩腐”“打伞”力度。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向纵深推进,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置等行为,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开刀。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一马当先、一查到底、一网打尽,对“惩腐”“打伞”工作一月一调度,逐案过筛,“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坚持“一案三查”、一律通报曝光。

  (八)以自身过硬为标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把讲政治作为首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担当“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和特殊使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

  把抓作风作为基础保障。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三转”,真正体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确保执纪执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时刻保持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宽松软与严紧硬的斗争中锤炼风骨,在腐败与反腐败的战争中涵养操守,永葆忠于党和人民的政治本色。

  把强业务作为基本要求。学会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种手段全方位扫瞄,精准发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先入为主、臆测推断,杜绝违纪违法取证。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标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纪律法律尺子握牢、尺度把准,确保始终按照纪律法律标准推进。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管理等重点环节安全责任制,确保“零风险”“零事故”。

  把严管理作为具体抓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要求其他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坚决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特别是不能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自律,带头严格约束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坚定态度打扫庭院、清理门户,用铁的纪律锻造和纯洁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大干部选拔交流轮岗力度。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不停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坚如磐石的意志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