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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岸烨在中国共产党湘乡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清廉湘乡 2018-02-08 16:24:37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中国共产党湘乡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谢岸烨

  (2018年2月8日)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彭瑞林同志作了讲话,对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中共湘乡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湘潭市委决策部署,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市党风政风呈现新的气象。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和湘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章党规为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一是巩固两个责任的“基石”越筑越牢。市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出台《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工作方案》,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负责人分别对市直部门和重点领域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达800余人次。市纪委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余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下发督办函20件,8个乡镇街道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因信访办理不力被约谈提醒。

  二是严肃作风建设的“红线”越绷越紧。市委立足长远,主动作为,部署专项整治,对作风建设提出要求。市纪委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15人。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00件。开展作风建设检查,18个单位70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收缴资金2560余万元上交财政。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问责4人。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对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等开展督查,63名党员干部被问责查处。开展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13名教师被立案处理,1名教师被辞退,4名校长被问责。

  三是坚持高压反腐的“拳头”越攥越硬。市委对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领导有力,纪检监察机关敢于碰硬、铁面执纪。制定《湘乡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反腐协调机制。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89件次,组织处理109人,立案262件,处分262人。其中:开除党籍23人,开除公职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48件48人,东郊乡柘塘村原村主任易菊云,山枣镇四胜村原总支委员赖林军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强化纪律规矩的“网格”越织越密。市委始终将纪律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市纪委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力求将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加强换届纪律监督,55名村干部被立案处理,其中9人受撤职以上处分。严把干部廉政审核关,共审查80批4000余人次。加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22个乡镇街道建成标准化谈话场所。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全年共处理389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83%。抓住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2万余条,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及时通报违纪典型案例,编印《湘乡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读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好家训、好家风”故事征集、廉洁家庭创建等活动,全市清正廉洁氛围更加浓厚。

  五是推动体制改革的“步伐”越迈越稳。市委高度重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先后推进巡察、派驻和监察体制改革。市委组建巡察办、巡察组,完成了两轮巡察,巡察“利剑”作用逐步凸显。第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13个,移交线索23条,已立案3人,6个被巡察单位共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145万余元,补缴党费3万余元。第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04个,相关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切实抓好派驻机构改革,由13家派驻纪检组采取综合派驻形式,监督全市57家党和国家机关,授权监督14家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精细“施工”。我市监察委员会已于去年12月26日挂牌成立,正在探索纪法衔接工作制度,切实推进机构整合、人员融合、业务磨合。

  六是约束纪检干部的“规矩”越来越严。市纪委始终紧盯上级部署,紧跟上级步伐,努力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百炼成钢”的“打铁人”。市纪委常委会把“四个意识”融入日常,带头贯彻上级纪委部署和市委决定,请示报告形成常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300余人次参加专题培训,干部素质明显提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十不准”禁令,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市纪委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党纪立案2人,问责5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的过硬举措不多,“上热中温下冷”,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搞小圈子、拜码头、拉天线、跑门子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仍有市场。“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吃吃喝喝等顶风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融资等领域廉政风险较大,干部违规经商、投资入股问题比较突出。基层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任务艰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思想,执纪工作效果需要增强,政治理论水准和执纪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我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落实这个总要求,关键在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一是时刻不忘理想信念。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和执纪者,理想信念首先要过硬。要更加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理想信念之“钙”,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伟大事业中淬炼信仰。二是时刻不忘职责定位。党章明确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要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特殊使命,带头做习近平同志在全党核心地位的坚定捍卫者,带头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坚定执行者,在旗帜鲜明、挺身而出中彰显坚强党性。三是时刻不忘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查办一切侵蚀群众获得感的人和事,让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成果惠及民生。四是时刻不忘工作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有了良好开端,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工作目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直至风化俗成、海晏河清。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加强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标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反对的坚决禁止。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捍卫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拉山头、结圈子、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

  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部门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对重要监督对象要逐一“画像”。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形象上有缺陷的关在“门”外。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政治责任,营造廉洁向上的政治文化。

  (二)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市委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监委要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半年汇报一次全面工作,重要检查活动、重大案件立案和处置情况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做好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工作,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权,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融合、组织融合、业务融合,尽快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效果。坚持实事求是,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原纪委干部法律知识、转隶干部党纪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在《宪法》和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赋予的权限内,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规范措施使用、调查取证等工作。加强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以留置取代“两规”。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工作衔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严禁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接待活动,严禁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坚决惩治选择性执行、庸懒散执行、对抗性执行的行为。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抓住“关键少数”转作风。紧紧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他们带头以身作则、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矩,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的通知》,坚决拒收红包礼金,违反规定的,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要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从严约束好自己,从严教育和管理身边人,不把作风问题当小事,不把自己的前途栽倒在酒杯中。

  巩固成果树新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禁酒令”,建立健全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湘乡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以新媒体为切入点,拓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四)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完善市委巡察工作办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盯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透过业务看政治,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依规依纪追究“一把手”和党组织的责任。

  完善巡察方式方法。按照市委一届任期全覆盖的目标,统筹安排3轮常规巡察,完成24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开展扶贫领域、涉黑腐败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通过灵活安排,切实提升巡察精准度、震慑力。巡察情况实行“双反馈”,整改情况实行“双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巡察组要按照重点突出、客观准确、言简意赅的要求,向市委和巡察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负责任地提出分类处置建议。

  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查办,加快成果转化。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处理。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向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反馈。巡察监督不是一阵子。对于巡察过的地方要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看看问题是不是真的整改好了。对于整改不彻底、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决不放过。

  (五)坚持严字当头,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通过广泛深入的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灵活用好各类载体,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加大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廉政教育更接地气。发挥教育引领作用,宣传好湘乡先进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整理违纪干部忏悔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更多党员干部抛弃“看戏”心理,真正从中汲取教训,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章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把抓早抓小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经常性手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触犯纪律的,要立即处理,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加强问题线索梳理排查,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信访举报线索的发现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未雨绸缪防范廉政风险。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各级党委要把抓早抓小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经常性手段,精准运用各种形态,让犯错误甚至犯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能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迷途知返;让更多党员干部受到警醒。对执迷不悟、拒绝挽救、顽抗到底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通过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党员干部不触碰法纪红线,不犯或少犯错误。

  (六)加大查处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高压反腐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推进专项整治不松劲。2018年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第一年。要积极梳理扶贫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严肃查处履职不力、“雁过拔毛”式腐败、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迅速加大“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要求各级干部、村委会成员必须关注,并提高群众关注率。相关单位要在每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录入上月民生资金数据,村级财务数据按季度录入系统。继续推进违规招投标、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专项整治,坚决斩断各种乱象背后的利益链和关系网。

  严查基层贪腐不手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惩治基层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重点督办,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抓好村级财务监督,加大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七)坚持严格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坚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执纪和综合绩效评估重点,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坚决克服责任落实假大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在示范带头的同时抓好压力传导。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业务的同时必须抓党风廉政建设,谁分管范围出了问题就打谁的“板子”。

  全面强化监督责任。深化乡镇纪委“三转”,探索推进市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加强派驻机构工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以监督责任为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分管与业务无关的工作等措施,腾出更多精力抓主业,专心当好“监督员”,种好自己“责任田”。

  用好用活问责利器。建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月通报制度,对信访举报、立案结案等数据实行一月一通报。各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组必须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千方百计减少越级信访量。对于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的,对于压案不查、有案不立、超期不结的,市纪委、监委将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惊醒“梦中人”,警示“后来者”。抓好对乡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职情况考评,对有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严肃问责,决不搞“内外有别”。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更加讲政治。讲政治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作为执纪者,更要严于律己,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增强政治敏锐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德。市纪委以身作则,加强向湘潭市纪委和湘乡市委请示汇报工作。各级纪委每半年要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汇报。

  更加守纪律。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十不准”要求,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坚持“一案双查”,对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查处。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更加懂业务。面对新时代、新征程,要发扬“不用扬鞭自奋蹄”精神,培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交流力度,加快完成派驻纪检组干部队伍配备任务,抽调后备干部参加巡察,确保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事业中得到锻炼。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培训教育,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不适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素质能力跟不上的问题。

  更加敢担当。作为纪检干部,要有一身正气,大义凛然,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和一切歪风邪气做斗争。工作中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握界限,谨慎办事。对越雷池、触底线、踩雷区的行为,以“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正直无私,果断“亮剑”、绝不手软,确保做过的每件事、查办过的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赋予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湘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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