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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函”岂能想吃就“吃”?

来源:湘潭廉政网 2022-08-29 17:23:40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三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例为姚某使用“空白公函”报销案。该案例既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提供明确指导,又释放出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坚决纠治“舌尖上的腐败”的强烈信号。

    公函是单位之间来往公务接待的凭证,其设立初衷在于遏制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吃”心不改,动起了利用公函“做文章”、搞违规吃喝的“歪心思”,公函成了冠冕堂皇的正规“饭票”。有的单位“自主开发”公函,虚开、滥开、乱开等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联合研发”,交流互换,需要时自主填写报销,实现了另类的“公函自由”;有的单位则打起了游击战,化整为零,“一函多餐”,把多次餐费汇集到一起,一次性顶格报销。每一张“变异”的公函背后都连着虚开发票和虚假消费,这不仅消弭了制度的严肃性、规范性,也为虚假接待、超标准和隐形变异接待预留了可乘之机。

    客观来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明目张胆的吃喝不敢了,但是改头换面、转嫁成本、移花接木等“马甲”却换了不少。“吃公函”就是当前“四风”隐形变异的一种新形式,它将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为违规吃喝披上“合规的外衣”。为何三令五申之下,违规吃喝还是花样翻新,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的官本位思想,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的功利化行为。

    空白公函、虚假公函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与相关制度不完善、执行起来有偏差密切相关,这其中既有领导干部的乱作为,也有相关管理人员的不担当,致使制度空转、监管失守。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必须坚决查处。要严明纪律红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要深刻领悟、全面理解、系统把握,突出问题导向,常抓不懈,寸步不让;要从严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循线追踪、深挖彻查,严肃追责问责,强化通报警示,推动公务接待形成尚俭戒奢、勤俭节约的新风尚;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领导干部要带头使用标准公函,为制度执行作示范、当表率;要堵塞制度漏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审批制度、派出公函登记台账以及财务报销管理等制度,让公务接待可倒查、可追溯,让每张流转的公函都有迹可循,斩断违规吃喝的资金链。

    奉劝各位领导干部不要再打“吃公函”的主意,要知道再高明的手段、再精心的伪装,也会留下蛛丝马迹,东窗事发只是迟早的事。“公函”姓公,决不能想吃就“吃”,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耳旁风”,谁早晚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湘乡市中沙镇纪委 赵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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