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湘乡市司法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作为锤炼政治能力的“磨刀石”。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在6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司法局反馈巡察意见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8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凝聚起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细化分解任务,分类推进整改
领导小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采取动态推进、对账销号办法,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靠前监督指导,对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监督传导压力,为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成效
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实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良好局面和长效机制,使整改过程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三大进位”目标任务、建设“七个强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违规发放看守所值班点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过核实,看守所值班点在疫情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按照上级要求不能进入看守所值班,而采用值班律师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在所值班,该驻点2020-2022年的值班费可以发放。2024年起,湘乡市法律援助驻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的值班点暂停值班,仅留法律援助中心一处值班点,对值班情况严格考勤,据实支付值班费用。
2.社区矫正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常态化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研判分析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扶,对中高危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联合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防脱漏管实地督查,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的行为进行惩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红色文化教育,重塑社区矫正对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监管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为法律服务行业联合支部配备党建指导员,进一步健全了“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强化党对法律服务行业的领导。通过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等形式,邀请资深法官和律师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种业务培训。
4.规避财政监管,未按政府采购要求实施询价采购定点印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制定了详细的采购制度和流程,包括询价采购和定点印刷的具体要求、操作步骤,加强财务人员对发票及相关附件的审核,特别对开票的准确性及财务审核的严格性进行重点提升,确保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5.违规报销个人物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将报错的经费(520元和500元)分别上缴至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并对其进行了廉政谈话。
6.租车费用量化不细、事前把关不严,用车审批流程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把控程序,要求租车需先通过批准,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租用,并明确租车用途、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公务租车的合法性、可追溯性。
7.超标准支付住院慰问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湘乡市司法局工会监督委员会,建立独立工会经费财务制度和相关经费使用台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查看台账,及时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予以监督。相关人员已全额退缴。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购买办公用品套取非生产性开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确套取非生产性开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定期对办公用品采购和费用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9.会计核算基础薄弱,适用经济科目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便于指导财务人员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10.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超财政审批预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湘乡市司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增强采购的计划性,减少随意性。加强对预算外支出的审批,严格对供应商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查,确保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11.虚列固定资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错误财务凭证进行了替换,建立了会计核算审核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12.违规发放合唱奖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20名干部将2000元奖金上缴至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津补贴发放标准的工作要求。
13.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财政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学习,严格按《湘乡市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湘乡市司法局支出业务控制流程》支出各项费用。
14.将公款支付给报销无关人员禁而不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公款使用的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和监督方式。将公款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和增长速度。
15.财务核算账证不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要求财务人员仔细核对每一笔账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责令相关单位对多付金额进行退缴。
16.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将多报销的差旅费上缴至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
17.违规发放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规范发放津补贴文件,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定期自查津补贴发放情况,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
18.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资产合计17.22万元登记入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装财股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19.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凭证制单和审核为同一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湘乡市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增强内部审查和监督的有效性,对凭证制单和审核进行分工。
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人员经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要求有关人员将费用上缴至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廉洁从政的相关工作要求。
2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湘乡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保证“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严格按照党组会议研究的决定执行各项支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规。组织了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制度学习,提高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集体决策意识。
22.财务外包费用开支较大,主职主责履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优化财务外包合同和费用管理,在原合作价格上新增了服务内容,明确了服务标准。加强内部财务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逐步将部分外包业务转回内部处理。
23.合同管理审核机制缺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湘乡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工作,明确由合同审查管理股对相关合同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合同审查法律事务,提高干部的法律常识和能力。
2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未达到100%。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4年第二次(扩大)会议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上强调该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通过湘乡市行政应诉工作微信群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组织复议应诉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并请求岳塘区人民法院及时提供我市行政应诉案件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各应诉单位予以提醒。
25.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清单未跟进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依法治市督察内容纳入市委常规巡察,对2023年法治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把巡察中发现的法治建设问题一并纳入总体巡察报告,推进一体整改。
2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出台了《湘乡市司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依照《2024年湘乡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扶队安排表》,为全市200余家规模企业和50余家园区电力企业安排了免费咨询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免费咨询工作和矛盾纠纷协调专员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27.台账管理不规范、存在人情公证。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证登记表统一由黑色水性笔书写,并对未登记情况进行填写。要求相关人员补交相应的公证费用。
28.安置帮教对象底子不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司法所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驻村民警对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全面清查比对,并向公安机关通报管控。对安置帮教对象全部建立“一人一档”,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活动,通过与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对接,将确有困难的纳入社会救助,向有工作需求的推荐“湘乡就业”公众号。
29.月山司法所对未达标的法律顾问评为称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月山司法所原所长进行谈话提醒。
30.存在一案双做、资料审核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参加省、湘潭市法律援助业务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归档等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对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重新梳理,发现疏漏及时补充。
31.存在一案双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参加省、湘潭市法律援助业务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归档等工作。
32.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未达到考核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对白田、棋梓、月山、东山、泉塘、壶天6个司法所进行了提质改造。截至2024年12月,全市22个司法所建成3个省模范所、9个规范所、10个合格所,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33.律师会见笔录的辩护意见中被告人名字写成与本案无关的姓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对今年所有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全覆盖,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回访等方式,督促承办人提高服务质量。
34.不通晓语文文字的人群,应当有翻译在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联系当时参与会见的翻译人员在会见笔录上补签名字。对今年所有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全覆盖工作。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回访等方式,督促承办人提高服务质量。对听力、视力、言语残疾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上述特殊人员需要翻译的,要求承办单位安排到位、签字到位。
35.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
36.司法局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党建办定期对群众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3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紧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湘乡市司法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把清廉文化元素融入到机关办公楼廊道,开展廉政家访。
38.总支会议记录未填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且内容空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5月成立中共湘乡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开展所辖党支部选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积极打造“红心向党 法润龙城”党建品牌,确保工作有为有效、有声有色。
39.机关日常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原文原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常态化明查暗访检查机关及司法所,并建立内部追责问责情况台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全员签订不违反“三个规定”承诺书,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打造清廉机关,开展廉政家访,组织开展了《弘扬法治 勇攀高峰》登山主题活动。
40.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进入和退出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
41.党组中心组学习“走过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了《中共湘乡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学习和研讨。
42.党组统领全局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统领全局作用,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健全了《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了发文制度,今后涉及全系统的重要工作均由党组发文。
43.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发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建、人事等“三重一大”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精减会议列席人员,非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一般只列席因工作需要确需列席的议题,并在会议记录中作好记录。
44.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定期与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谈话谈心,实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组织党务干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中共湘乡市司法局离退休支部第一书记。
45.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6月6日组织各支部支委委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重点学习了发展党员、党员日常管理等内容。
4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各支部支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民主评议制度等,要求将其列为支部学习重点,让党员认识到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指导各支部认真组织好组织生活会,确保每一次的组织生活会都“红红脸、出出汗”,取得实质性成效。
47.“八五”普法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多次与市教育局协调衔接法治副校长有关工作,并组织我局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干部每年到所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先培训再认证的程序,重新建立了“法律明白人”工作台帐,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对统一培训合格后的“法律明白人”发放证书和徽章。
48.党费收缴搞变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各支部支委委员认真学习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支部按照党费收缴办法进行核算,确定应缴金额。自2024年4月起,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联合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标准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月进行缴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湘潭市委和湘乡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真正把巡察整改过程变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二)强化督查问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融入学习教育的日常、干事创业的经常,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再上台阶。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反思问题根源,对整改过程中有效管用的,一以贯之、长期坚持;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缺陷漏洞的,研究制定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6771733,地址:湘乡市东山街道人民路821号,邮政编码:41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