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城管局党委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常规巡察。2025年7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城管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党组织政治建设、履职效能的“政治体检”,整改成效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班子成员第一时间统一思想,坚决摒弃“过关”心态,以“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党委书记杨锋锴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坚决杜绝“甩责”“推责”心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牵头抓总、靠前指挥。
二、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带头整改示范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党委《议题呈报单》和《党委会议题汇报材料模版》,会议议题经局党委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会议议题。
(2)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就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
(3)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党委会,全程进行监督。
(4)全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重点督查检查,对局属各党(总)支部议事情况进行检查。
2.随意划分整改责任。
整改情况:
(1)已修订了《城管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2)制定了党委《议题呈报单》和《党委会议题汇报材料模版》,会议议题经局党委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组建整改专班,党委书记任负责人,党委其他成员任成员,相关股室与二级单位负责人任责任人协同参与。
(3)城管局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各个问题由党委相关领导牵头整改,责任部门进行具体整改。
(4)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两次。
(5)城管局党委联合局机关责任股室于2025年11月份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
(二)问题整改不深不实,成效不佳。
1.部分问题纸面整改。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正在核实中。
(1)已开展全局“公职人员在外违规取酬”再次排查工作,局党委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新签订《承诺书》。
(2)已对6人次进行了党纪或政务处分,在11月上旬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出现边改边犯的情况。
(3)局党委制定了八小时之外监管制度。
(4)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局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回头看”,防止出现边改边犯的情况。
(5)通过“第一议题”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精细化城市管理有欠缺。
1.环卫业务工作完成不到位,大量、频繁外包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
(1)2025年牛皮癣清理工作向城管局党委和市人民政府汇报请示后,经局党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2)已对320沿线等服务范围内的牛皮癣进行多次全面的清理。举一反三,针对易反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和集中整治,巩固整改成果。
(3)加强业务学习和管理,建立“牛皮癣”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对第三方公司加强监管,考核不合格按合同约定扣减服务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4)对检查考核队进行改革,重新明确考核队工作职责。
(5)解聘宣教股8名临聘人员(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员)。
(6)考核队4名劳务派遣人员调整至生产一线,不再从事考核工作,由正式职工进行日常考核。
2.市政业务工作完成不到位,大量、频繁外包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
(1)已进一步确定路灯管理所在职职工和劳务外包人员的分工,明确具体工作内容。
(2)加强劳务外包人员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3)已优化人员结构,培养和发展专业技能人才。2024年3月已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招聘事业技术人才,并及时跟进。
(4)已全面梳理劳务外包事项,对不符合劳务外包条件的事项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关劳务外包台账。
3.园林业务工作完成不到位,大量、频繁外包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
(1)已按照城管局内控制度实施推行生产性开支预审制和限额制,强化对劳务外包事项事前的论证审核以及事后的绩效监管,确保规范合理实施劳务外包事项。
(2)已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专题培训,推行法律顾问合同审核制度,全面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对合同重新制定并细化合同内容。
(四)综合执法过程失序。
整改情况:
(1)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制度及流程,规范相应的审批文书。
(2)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的制作、审核,形成单位内部审批签发流程,报局领导、局法规股审查审定。
(3)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证管理,无执法证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执法。
(4)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5)核实问题原因,对有失职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全局对王某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2)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3)重新制定了城管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管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1)已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清退到位,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已组织相关人员多次进行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相关文件精神,让严的要求在每个职工中入脑入心。
(3)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全局深入开展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落实到位。
2.虚报、多报市内交通补助费。
整改情况:
(1)对多报市内交通补助费已进行清退到位,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湘乡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按照此办法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费。
(3)报销A片区交通补助费自2025年5月起,由申请人填写交通补助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再办理相关报销程序。
(4)加强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值、加班费。
整改情况:
(1)已对值班外违规发放的加班费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规范加班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加班事前申请与逐级审批流程,明确各层级审批权限及时限,杜绝无审批加班或事后补批情况。
(3)已对《加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加班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强化制度并严格执行。
(4)通过工作例会开展加班制度专题学习,深化制度宣贯培训,确保干部职工充分理解条款内容,并将制度学习纳入新干部职工入职培训必修环节。
(七)财务审核监管宽松软。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1)及时补齐相关票据附件。
(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对票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一笔支出都合法、合规、合理。
(4)完善了相关制度,同时强化多级审核机制,如业务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复审、管理层终审。
2.多报劳务费。
整改情况:
(1)已追回超额拨付的款项。
(2)规范财务凭证,对凭证附件做到统一规范,方便后续相关审计及检查工作。
(3)完善财务支付手续及支付标准。
(4)规范相关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和规范。
3.资金长期挂账未归还。
整改情况:
(1)追回应急备用金并退至湘乡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往来款管理制度,对所有往来资金挂账项目进行彻底清查,核实每笔挂账的形成时间、原因、金额及责任人员。
(3)多次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制度,明确往来资金管理要求、审批流程及会计核算规范,提升财务人员对往来资金及时结算的意识。定期开展挂账自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新增挂账,防止问题积累。
(4)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规范岗位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5)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结算时效性,确保往来信息实时同步,避免新的长期挂账。
4.超额拨付款项未及时追回。
整改情况:
(1)立即追回超额支付的工程款,根据2025年最终审计报告(湘审投报[2025]133号)已退还多支付的工程款。
(2)定期核查工程或项目实际进度,确保付款金额与进度匹配,避免超前或超额支付。
(3)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合同条款解读、进度审核方法、付款审批流程等,提升业务能力和风险意识。
(4)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加大财务检查力度。
(5)加强制度完善与流程优化,同时强化多级审核机制,比如业务部门初审、财务部门复审、管理层终审,防止类似计算错误。
5.收入超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
(1)加强对收入收缴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收入收缴情况进行清理和核对,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收缴。
(2)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收入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领购、使用和保管收入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非税收入管理业务培训,学习国家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操作规程等,提高业务水平和政策执行力。
(八)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1.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整改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对项目建设和工程服务采购、设备采购进行规范化管理。
(2)多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湘乡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环节,确保招标信息的公开透明。
(4)对未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违规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
(1)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对在工程项目领域执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差距和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组织局财务股、工程建设股、公用事业股、法制股等相关人员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牢固树立项目建设依法管理意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3)于2025年8月份已邀请湘乡市财政局专家对城管局机关股室、二级机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关于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升局系统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4)健全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由局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采购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限额以上和重大项目采购,经局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提请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审定招标方案,并报政府采购办和财政局进行审批。
(5)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和过程管理,确保采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严格监督,各二级单位不定期向局党委会汇报政府采购落实情况。
3.项目实施随意。
整改情况:
(1)全面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批评教育、警示约谈等组织处理方式。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按湘乡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各个环节的管理和审批程序,规范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3)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于2025年8月份已聘请专家对全局二级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进行了关于建设领域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4)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发改、住建部门要求做好前期工作的审批管理,分类推进限额以下小散(维修)工程、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投标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按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坚决杜绝违规建设。
4.监管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1)对26个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除开停建项目及4个在建项目,其他项目都已竣工。
(2)于2025年8月份组织局机关股室相关人员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招标、报建、受监、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项目相关制度的培训学习。
(3)因湘乡市财政局按新的政策要求不再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和结算评审工作,我局工程建设股项目的结算问题已和湘乡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对接,并和施工单位进行了沟通,在湘乡市出台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相关制度后,根据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的结算评审工作。
(4)成立了项目质量复核专班,正在对已建设完工的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的现场核查工作。
5.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
整改情况:
(1)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工程项目领域执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差距和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核查分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建立健全城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立项管理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对项目内控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聘请市财政局专家对城管局机关股室、二级机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工程建设依法管理意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4)在今后的建设项目实施中,依法依规按程序履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管理程序。对规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九)对下属二级机构管理缺位。
1.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
(1)根据《湘乡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湘乡政发〔2025〕8号)修订了《湘乡城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修订相应制度并严格执行。
(2)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每年向局党委提交一次综合报告。
(3)于11月17日至21日由局考核股牵头对全局系统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建立相关问题清单并限期整改。畅通举报途径,接受群众的监督。
(4)如有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园林绿化临聘人员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1)已对临聘人员离职后工资照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就存在的工作不细致、对临聘人员管理不严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成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
(2)优化城区绿化养护作业模式,取消劳务派遣用工模式,推行实报实销日结模式。加强对劳务用工人员的监管,出台《湘乡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劳务用工人员管理办法》,明晰劳务用工人员工作时间、范围、工作职责、责任区域。
3.环卫临聘人员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1)已责令向某在3个月内辞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今后对临聘人员聘请严格把关,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其中对临聘人员入职审核时,凡涉及法人代表的一律不予入职。
(2)相关单位取消与相关公司的采购业务往来。
(3)加强对劳务用工人员的监管,明确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范围、工作职责、责任区域。
4.违规发放工资补助。
整改情况:
(1)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时都有充分的民主监督和人人发言、事事表态的机制,防止以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或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的情况发生。
(2)规范相关会议记录。重视并认真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工作,确保记录的准确、完整和规范,以便于追踪和审计。
(3)相关人员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交通费已清退到位。核实相关情况后,按相关规定报局党委处理。
(十)党委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对二级机构关心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
(1)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干群面对面”座谈会,由工会主席主持,邀请局党委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干部职工代表参加,聚焦工作难点、职工诉求(如网格治理与本职工作冲突等问题)开展面对面沟通,形成《意见建议清单》并跟踪落实。
(2)畅通日常反馈渠道:在工会设立“职工诉求通道”(线上通过工作群留言、线下设置意见箱),安排专人每周收集整理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对涉及单元管理、业务分工等共性问题,每周反馈至局党委并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回应。
(3)强化人文关怀: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参与二级机构的团队建设活动(如专业技能比武、文体娱乐活动等),通过非正式场合互动增强亲和力;对单元管理中因时间精力冲突导致压力较大的职工,由工会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实际困难并协助向党委反映。
(4)进一步优化单元管理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单元管理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单元管理与本职工作协调推进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5)建立业务指导长效机制:考核股在督查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职工提升单元管理与本职工作的统筹能力;每周一宣传,一月一简报,通过湘乡城管微信公众号和单元管理工作简报,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进事例,发掘单元管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分享先进工作经验和平衡工作的方法,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奋发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以“172+”工作法为有力抓手,坚持真抓真管、实干巧干,以“绣花”功夫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十一)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
1.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整改情况:
(1)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已制定培训计划,提升现有人员的专业水平。
(2)实施“传帮带”制度,由财务经验丰富的干部带领年轻员工,加速其成长。
(3)财务人员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4)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专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予以表扬。
(5)按程序申请增加编制,通过公开招聘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财务专业人才。
(6)加强法制培训,对全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
(7)加强对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的宣传,及时告知大家考试的相关信息,以便相关人员参考。
(8)争取得到市委组织、编办的支持,增加城管局编制,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专业人才,报考人员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2.关键岗位空缺未补齐。
整改情况:
迅速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核的选人用人程序,紧急补缺。
(十二)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
1.部分党支部未及时换届。
整改情况:
(1)已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2)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市城管局机关党委对任期届满的党总支和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局党委对过程严格进行把关。
2.选树先进典型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
(1)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取消相关荣誉称号。
(2)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局党委制定了《城管局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组织评选工作制度》,建立了“两优一先”评选机制。局机关纪委必须对“两优一先”的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后,再递交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审定。
(4)全局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加强纪律意识,提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形式,每季度组织1次巡察整改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杜绝“整改完成即结束”的松懈心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将整改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健全长效机制,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构建“责任闭环+监督闭环”管理体系。一是优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责任股室落实”的责任机制,将整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台账,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建立“月调度、季复盘、半年评估”的动态监督机制,由党委书记牵头,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核查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中的堵点难点;三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意见箱等,定期公示整改成效,主动接受群众评议,以外部监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三)聚焦未结事项,细化整改攻坚举措
针对阶段性完成事项,制定“一问题一方案”攻坚计划。一是组建专项攻坚小组,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明确每个事项的时间表、路线图,每月报送进展;二是分类推进整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每月召开1次协调会,推动问题逐步化解;三是建立“回头看”机制,对阶段性完成事项,每半年开展一次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成果持续巩固。
(四)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点上整改”向“面上提升”延伸。一是开展“全面自查+专项排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在全局范围内排查同类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坚决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二是深化制度建设,针对整改中暴露的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形成 “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推动成果转化,将整改成效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具体举措,如将“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推广至日常执法工作,切实以整改成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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